湖南力促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实施

2018年12月29日

       2018年12月29日,湖南省下发《关于促进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促进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的发展实施,更好地惠及群众。

     《意见》主要包括总体要求、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三个方面的内容。主要任务包括完善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支撑体系、提升医疗机构便民惠民服务能力、创新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服务模式、创新“互联网+”公共卫生服务和个人健康管理、推进“互联网+”药品供应和医疗保障结算服务、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应用6个方面23条具体举措。

     《意见》明确,到2019年,二级及以上医院实现与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;统一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相关信息平台病案首页书写规范、疾病分类与代码、手术操作分类与代码、医学名词术语等基础代码;实现检验、检查结果跨机构互认。到2020年,初步建成全省全员人口信息、电子健康档案、电子病历、卫生计生资源四大数据库和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;二级医院达到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3级水平,三级医院达到4级水平;二级及以上医院普遍提供移动支付等“一站式”结算服务;完成51个贫困县的102个县级医院和789个乡镇卫生院的远程诊室建设;实现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全省所有医疗联合体和县级医院,并逐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。

     《意见》鼓励发展互联网医院。在确保医疗质量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,鼓励医疗机构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,在实体医院基础上,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安全适宜的医疗服务。